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濰水劍丨文物不可再生 別再無知無畏

來源:濰坊新聞網(wǎng)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16 14:54:41

文物不可再生 別再無知無畏

□濰坊融媒評論員 孫瑞榮

  據(jù)《新京報》報道,近日,四川巴中市南江縣一處開鑿于北魏晚期、距今1400多年的摩崖造像,被當?shù)卮迕褚?ldquo;還愿”為由用顏料涂抹“毀容”。11月15日凌晨,南江縣文物保護研究中心發(fā)布初步調(diào)查通報。目前,當?shù)毓矙C關(guān)正在依法開展調(diào)查。

  村民以“還愿”為由用顏料涂抹摩崖造像,千年文物被上了“彩妝”,面目全非,令人十分惋惜。我們從此次事件中可以看出,村民涂抹摩崖造像并非是抱有破壞文物的主觀惡意,而是因為對佛像的歷史文化價值一無所知,從而釀成了破壞文物的客觀結(jié)果。

  所有文物都是獨一無二、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資源,一旦被破壞,“亡羊補牢”很可能就為時已晚。事實上,南江縣的摩崖造像“毀容”事件并非孤例。2022年11月,廣西南寧一文物保護單位林氏祖屋的一處房舍“騎尉第”被發(fā)現(xiàn)已成了養(yǎng)雞的雞舍;今年9月,山西省右玉縣一段明長城被挖斷,僅僅是為了方便挖掘機通行。這些行為都造成了極大的文保損失。

  一再發(fā)生的文物損毀事件也讓人們警醒,對于尚未完成認定,特別是位于荒郊野外、易被人為破壞的文物,是否可以有更加細致的方案來加強保護,讓保護措施跑在破壞行為前面?例如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、作出明確標志說明、設(shè)置專門機構(gòu)或者專人負責管理等,不要讓文物保護長期“懸空”。

  在保護與文化傳承之間找到平衡,既是對歷史的尊重,也是對子孫后代的負責。對于大量存在于野外的文物,一方面,應當加大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投入,加強對重點文物遺址的監(jiān)管和保護力度,確保它們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和管理。另一方面,需通過法律手段,約束和規(guī)范公眾的行為,防止類似破壞文物的事件再次發(fā)生。

  此外,要加強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(guī)的宣傳,普及文物保護知識,讓群眾更加熟悉身邊的文物、身邊的歷史,鼓勵人們自覺保護文物,共同守護好我們的歷史和文化。

責任編輯:平小娜